律师团队的内部管理,离不开这10大原则:1. 例会原则;2. 对事不对人;3. 目标管理;4. 过程管理;5. 复盘;6. 抓大、放小、管细;7. 赋能>管理;8. 培养补短板,筛选出精英;9. 在能承受的范围内招优秀的人;10. 重视文化建设。
1.例会原则:1. 对齐目标:开例会之前,需要明确本次例会具体要讨论哪些事项,确保参加例会的人都能把握重点。新则每个月初都有一次月例会,重点复盘上个月的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确定本月的重点目标和任务。
2.同步信息:作为全员参与的例会,同步信息不是讨论细节,而是同步现状。比如客户的进展、项目的进展、开庭时间、本周重点工作、本月重点服务对象以及需要团队提供哪些帮助和配合等等。
优先级的问题。团队成员总有事情在忙,我们都是临时凑人开会。这就表示例会的优先级并不高。要抬高例会的优先级,我建议把它安排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其他活动尽量错开例会时间,就能极大地避免凑不齐人的情况了。
第二个问题是大会和小会。大会的优先级是高的,它要求全员到齐,一起同步信息。而小会是沟通具体的业务、客户、项目等事宜,不需要所有人都参与,找相关人员开会就可以了。
“对事不对人”不是一个不讲方法、乱发脾气的挡箭牌,而是在管理事的过程中把人调动起来的领导力体现。
在律师团队内部沟通中,往往不是因为缺乏同理心而导致“人不做事”,而恰恰是因为顾虑太多导致“事不由人”——某项工作推进得特别慢、会议开得特别长,甚至还要照顾很多人的情绪、关心他们的生活。
所以“对事不对人”是指:团队负责人要把潜意识里的“因人设岗”调整成“因岗配人”。我们应该关注个人,但在优先级上,我们更要关注团队。除了个人的情绪、时间和经历,负责人更要考虑如何更好地推进工作,带动整个团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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