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遗产的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遗产的价值和继承人的利益,避免和减少纠纷,民法典建立了遗产管理制度,那么遗产管理人应该履行什么职责,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呢?网友咨询:我的父母已经老了,最近他们开始考虑一百年后遗产的管理和继承。我听说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管理制度。请问,遗产管理人应该履行什么职责,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损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造成遗产损坏,遗产价值降低,对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造成损害;
1.未履行全面清理遗产并向继承人报告的义务,遗漏或隐瞒遗产,导致个别继承人转移处分,损害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债权人;
2.未按照遗产债务的法定清偿顺序清偿,或者遗产不能满足全部债权的,未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损害债权人利益;
3.遗产不足的,遗赠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未按照法定顺序分配遗产,对遗赠人或者部分继承人造成损害;
4.在清偿遗产债务时,不为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损害其利益;
5.在遗产分割未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损害胎儿利益。在实践中,认定重大过失应与一般过失区分开来,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遗产管理人清理遗产,如有遗漏,应看遗漏的性质、遗漏的原因等,如遗漏遗产是由个别继承人故意隐藏、转移、其他继承人不知道或不告知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已履行注意义务,不应认定为重大过失。有问题请拨打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