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律师事务所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行业新闻

解析债权人保全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2022-07-19 15:29:19

债权人保全债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债权人保全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解答:

债权人保全债务需要符合的条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解析: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不成时,即可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如果债权人的请求不是给付请求,而是确认或变更某种法律关系,则无权申请支付令。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除了存在以金钱和有价证券为给付标的物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外,不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不住在中国境内或者下落不明,债权人不能申请支付令。

5.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只能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电话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中特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请求的债权必须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近期浏览:

    相关新闻

    关于
    主任致辞
    概况
    荣誉
    党建专题
    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律师
    执业律师
    专家顾问
    专业领域
    jn体育app下载
    破产管理法律服务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及法律风险防范
    江南app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金融法律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案例
    案例
    动态
    最新动态
    媒体报道
    行业新闻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名称:

    电话:15384711391

    电话:15598217654

    邮箱:devolawyer@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金桥双创示范区数智园21层

    呼市律师事务所呼市律师事务所呼市律师事务所呼市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备案号: 蒙ICP备2021003126号-2
    主要从事于 , , 呼市律师事务所, 欢迎来电咨询!
    主营区域: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呼市 网站建设推广: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