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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律师事务所盘点虚假诉讼罪中“民事诉讼”的范围

2022-05-25 14:48:27

呼市律师事务所在民事二审程序和刑事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纳入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范围。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 一条明确了犯罪中捏造事实行为的内涵和延伸,但没有规定什么是提起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引起争议。2021年3月,《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条列出了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现结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一步讨论虚假诉讼罪中民事诉讼的范围。

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是否包括二审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也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本质上,行为人以虚假证据材料上诉,也会造成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没有理由不以虚假诉讼罪处理。研究认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民事诉讼有其具体含义,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虚假诉讼罪中民事诉讼的范围需要结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特征进行具体确定。根据《解释》第 一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捏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因此,行为人以捏造事实和民事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行为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启动民事一审程序,属于典型的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民事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有本质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国民事二审程序采用续审制度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二审程序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审和当事人的范围。因此,民事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以捏造事实提出上诉的,不符合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特征。因此,民事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并启动民事二审程序的,不得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在民事二审程序中,原告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原告可以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通知其另行起诉。可以看出,上述增加独立诉讼请求和反诉的情况已经超出了民事二审的范围,属于《意见》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情况,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中的提起民事诉讼。

虚假诉讼中的民事诉讼是否包括仲裁裁决申请和公证债权文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实践中,部分行为人利用虚假事实申请仲裁裁决或公证,呼市律师事务所哪家好导致仲裁机构或公证机关作出错误的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件,行为人以错误的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件为执行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罪,在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有意见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罪犯的捏造事实应当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的捏造事实发生在仲裁或公证过程中,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不实施捏造事实,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素,不妨碍司法秩序,如果认定此类行为为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审查义务可能

研究认为,上述意见是有争议的。首先,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捏造事实,因此其核心行为是提起民事诉讼,刑法不要求行为人同时实施捏造事实和提起民事诉讼两种行为,更不用说行为人的捏造事实行为必须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在仲裁、公证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证债权文件,完全符合虚假诉讼罪的客观行为特征。其次,人民法院有义务审查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件,包括实质性审查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裁决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件不正确的,人民法院的裁决不予执行。因此,人民法院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件审查属于司法裁决的延伸,行为人申请基于捏造事实、公证债权文件,干扰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妨碍正常司法秩序,与典型捏造事实和民事起诉相比,没有实质性差异,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罪。《解释》第 一条和《意见》第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捏造事实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件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 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制定上述规定,有利于依法规范民事执行程序,帮助解决执行困难的问题。

虚假诉讼中的民事诉讼是否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其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司法解释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仍然属于民事诉讼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根据刑法和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首先,行为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因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属于同一法律事实。附带民事诉讼是基于刑事诉讼衍生的民事诉讼活动。刑事诉讼的真实性直接决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真实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涉嫌构成犯罪为前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捏造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即使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经人民法院判决不成立,被告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基于受害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任,也不能认定其行为是捏造事实。其次,呼市律师事务所从实际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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