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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家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2022-02-26 10:46:22

告诉大家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它是一种有益的产权。双方可根据遗嘱、遗赠或合同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作为民事领域的重要制度,在以往的民事立法中没有提到。《民法典》对该制度作了详细规定。新的知识点很可能成为未来经常调查的内容,因此我们需要集中精力掌握。调查方法包括:一是直接调查居住权的权利或设置方法;二是描述案件,调查民事主体设立居住权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接下来,让我们具体了解居住权的知识点。

《民法典》第十四章对居住权作了详细规定,即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占有他人的住所,使用有益的物权,以满足居住需要。当事人想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设立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形式设立居住权,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免费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住所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居住权:

居住权属于利益物权,但其权力不同于普通利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入,但作为利益物权,居住权仅包括占有和使用权。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一是根据合同取得居住权。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登记居住权的。 哪家好二是根据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主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专属性,是因居住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一般是免费的,居住权人不需要向业主支付对价。居住权人的使用仅 限于居住使用的目的,因此居住权人不得将其享有的居住权转让给其继承人。同时,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居住权。同时,居住权期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应当消除居住权,及时取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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